农村死亡赔偿金计算标准是多少
[律师回复] 现在打死亡赔偿相关的官司,不会再直接拿着农村户口的标签就压低赔偿金额,判断最终的赔偿数额不会只看死者的户籍性质,得把几个核心因素结合到一起算。首先要参考受理这个案件的法院所在地区,上一年度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数据,再结合死者去世时的实际年龄,还有案件本身的具体情况综合敲定。
对应的具体计算标准,最高法关于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相关司法解释里有明确规定,死亡赔偿金统一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这个基准来核算。不到六十周岁的死者,直接按二十年算总额。死者年龄超过六十周岁的,每多一岁,计算的年限就少一年。要是死者已经满七十五周岁,直接按五年计算就可以。
如果赔偿的权利人能拿出证据,证明死者常住的户籍登记地或者日常长期居住的地方,上一年度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区的标准还要高,完全可以申请按照自己这边更高的标准来核算赔偿金,不用非得受诉法院当地的数值限制。
就算死者登记的是农村户口,只要家属能拿出实实在在的证据,证明死者生前的主要收入来源不是种地务农,而是在城镇打工、做生意这类非农收入,也可以主张按照城镇的标准来算死亡赔偿金。不过不同地区的司法实践细节会有差异,提交的证据能不能被采纳,也要结合当地的裁判习惯和你手头的材料具体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