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刑事责任应该如何承担
[律师回复] (一)个人走私普通货物、物品:偷逃税额较大或一年内因走私被二次行政处罚后又走私,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罚金为偷逃税额一倍到五倍;偷逃税额巨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处三年到十年有期徒刑,罚金同样是偷逃税额一倍到五倍;偷逃税额特别巨大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罚金为偷逃税额一倍到五倍或没收财产。
(二)单位犯此罪:对单位判处罚金,对直接负责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情节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情节严重处三年到十年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走私本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货物、物品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较大或者一年内曾因走私被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后又走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二)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三)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