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公婆送的存款能不能分
[律师回复] 日常处理离婚财产纠纷时,不少人会纠结公婆给出的存款到底能不能拆分成两半分,这类争议完全可以按实际发生的场景对应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及配套司法解释的规则处理。
要是这笔存款是小两口领证之后,公婆直接转过去或者现金交到两人手里,从头到尾没提过这笔钱只给自家儿子或者自家闺女单独用,哪怕当时只是口头说给小家庭添点家用,这笔钱也会直接划入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真走到离婚分财产的环节,法院不会直接硬按一人一半的标准切分,会结合这笔钱的实际用途走向,夫妻二人对家庭日常的付出比重,还有当下抚养子女、女方的实际生活需求等细节调整最终的划分比例。
要是这笔存款给的时间点在两人领证之前,当初是公婆作为彩礼直接打到自家孩子账户,或者婚后给钱的时候特意白纸黑字签了赠与协议,明明白白写清楚这笔钱只归属自家儿子或者女儿个人,和另一半没有关系,这笔钱就属于受赠那一方的专属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半完全没有资格要求从中分走份额。
还有一种容易被忽略的情况,公婆当初转钱的时候私下提过附加要求,比如这笔钱只能拿来给小两口换新房首付,或是用于后续生育照顾第三代,后续这些约定好的要求没落地,公婆是有权拿出当初沟通的聊天记录、字据这类证据,起诉要求把这笔赠与的存款要回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