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婚离婚车辆算个人财产吗
[律师回复] 二婚离婚时车辆财产属性的判定,需结合购置时间、资金来源、夫妻事前约定三个维度,参照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相关规则执行。
车辆属于个人财产的情形有四类。
一方在二婚前全款购车,或者婚前付完首付,婚后用个人财产还贷,车辆登记在该方名下,属于法定婚前个人财产,不会随婚姻关系延续转为共同财产,离婚时归属登记方个人。
婚后通过遗嘱或赠与合同取得车辆,相关书面文件明确标注车辆只归夫妻其中一方所有,该车辆属于受赠或继承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共同财产分割。
一方使用个人专用生活用品的全额变现款购置车辆,车辆登记在自己名下,且能完整举证购车资金全部来源于个人财产,该车辆可认定为个人财产。
夫妻双方签有合法有效的书面婚内财产协议,明确约定争议车辆归某一方个人所有,该约定对双方具备法律约束力,离婚时直接按约定执行。
车辆属于共同财产、离婚时需分割的情形分两类。
婚后使用夫妻任意一方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等共同财产购车,无论车辆登记在一方还是双方名下,即便仅由一方日常使用,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需按照顾子女、女方及无过错方的原则处理,通常采用一方拿车给另一方折价补偿,或拍卖车辆后分割款项的方式执行。
一方婚前贷款购车,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偿还贷款,离婚时车辆可归登记方所有,登记方需向另一方补偿婚后共同还贷的全部款项,以及对应比例的车辆增值部分。
主张车辆为个人财产的一方,需提交购车合同、对应时段的银行账户流水、赠与协议或遗嘱文本、婚内财产约定等证据证明主张。无法举证购车资金来源于个人财产的,婚后购置的车辆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可先就车辆分割事项自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向法院提交起诉材料,由法院结合在案证据作出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