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未拿到拆迁房还能分到吗
[律师回复] 处理离婚时的拆迁房分割,不能直接一刀切,得先理清这套房子的财产来源,再对照当地当时的拆迁政策分情况判断。
如果这套被拆迁的房子本身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比如是婚后两人一起出钱买的,或是婚后一方继承、接受赠与的时候,没有书面明确说只归其中一个人所有,那哪怕离婚的时候还没拿到拆迁房的房产证,两个人也都有合法的分割权利。先优先商量着来,谈好房子归谁,拿房子的一方给另一方补多少差价,这类细节都可以自行约定。实在谈不拢闹到法院的话,按照现行婚姻家庭相关的司法规定,法院不会直接判定这套没拿到完整产权的房子归谁,只会结合双方的实际居住需求、有无其他住所这类情况,先判房子先给哪一方使用,等之后房产证正式办下来了,要是还有纠纷,再单独就产权分割向法院起诉。
要是被拆迁的房子本身就是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比如是对方婚前全款买的房子拆迁换来的,或是婚后老人明确只赠与自己子女的房子拆迁所得,那这套拆迁房本身还是个人财产,另一方压根没有分割的资格,不管房产证有没有办出来,这个属性都不会变。
最后还要额外核对当时的拆迁安置政策,要是补偿是按家里的户口人数、实际居住人头算的安置面积或者补贴,而另一方的名字也在拆迁安置名单里,属于法定的安置对象,那哪怕房子原本是一方的个人财产,另一方也能单独主张属于自己的那部分安置份额。
真的谈不拢要走法律途径,记得提前把当年签的拆迁安置协议、被拆迁老房的购房或者赠与继承证明这些材料都整理好,作为主张权益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