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要求转外包,要先赔N+1费用吗
[律师回复] 在实际工作中,公司要求员工转外包是个常见现象,但公司是否要支付N+1费用,得看具体情况。
当公司要求员工转外包时,这其实相当于变更劳动合同内容。按照法律规定,得和员工商量,双方都同意才行。要是员工不同意转外包,公司就把员工辞退了,这就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里用人单位要给劳动者经济补偿的情况,公司就得给员工支付N的经济补偿。这里的N,就是员工工作年限乘以月工资。
那N+1里的“+1”,也就是代通知金,不是随便就能给的。要同时满足《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的三种情况,而且公司没有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员工,才需要多给员工一个月工资。这三种情况分别是:员工生病或者不是因为工作受伤,病好了也不能干原来的工作,公司另外安排工作也干不了;员工工作能力不够,公司给培训或者调岗后还是干不好;签合同时依据的客观情况变了,合同没办法继续履行,双方商量也没达成变更合同的协议。
所以,如果公司要求转外包,员工不同意,公司解除合同,通常要给N的补偿。要是还符合上面说的代通知金条件,那就还得给“+1”。员工遇到这种情况,要多留意自己的权益,必要时可以咨询专业人士,维护自身合法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