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种状况下要支付代通知金
[律师回复] 代通知金是啥呢?它是用人单位在一些特定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时,额外给劳动者一个月工资,用来替代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的那笔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下面三种情况用人单位得付这笔钱。
先说说劳动者生病或者不是因为工作受伤的情况。劳动者有个医疗期,就是因为生病或者非因工受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这时候单位不能解除合同。等医疗期结束了,如果劳动者没办法再做原来的工作,单位另外安排工作他也干不了,那单位要解除合同就得给代通知金。
还有就是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这里说的不能胜任,就是没法按照要求完成劳动合同里约定的任务,或者干不到同工种、同岗位其他人的工作量。碰到这种情况,单位得先给劳动者培训或者调岗,要是之后还是不能胜任,单位解除合同就得付代通知金。
最后一种是客观情况变了。像企业迁移、被兼并这种,这就是“客观情况”。因为这些情况,原来的劳动合同没办法继续履行,单位和劳动者商量变更合同内容,结果没达成一致,单位解除合同就得支付代通知金。大家要清楚这些规定,维护好自己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