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公司和全资子公司纠纷要如何处理
[律师回复] 很多人觉得母公司是全资子公司的实际控制方,两家闹纠纷可以直接靠内部指令解决,但实际上二者都是法律上完全独立的企业法人,哪怕全资子公司的所有股权都攥在母公司手里,双方的法律地位也是完全平等的,本质上和两个没有任何关联的普通公司之间的民商事争议没有区别,都得照着现行的法律规则来处理。
首先完全可以先走内部协商或者第三方调解的路子。毕竟双方同属一个集团体系,有天然的协作基础,不用一开始就走对立的争议解决流程,坐下来谈或者找双方都认可的中立第三方从中调和,既能把问题捋顺,时间和资金成本也低,谈妥之后签的和解协议只要合法合规,双方都可以照着执行,也不会破坏集团后续的整体协作节奏。
要是之前双方签的相关合同里写了合法有效的仲裁条款,那就得往约定好的仲裁机构提申请。仲裁走的是一裁终局的规则,裁决书出来之后直接就有强制执行力,不用像诉讼那样可能走二审流程,处理速度会更快。
没约定仲裁,或是协商调解谈不拢的情况,就直接去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一般选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对应的履行地法院就可以,法院会按照民法典、公司法的相关规定来作出公正判决。
这里有个很容易被忽略的风险点要特别提醒,如果纠纷里牵扯到母公司利用股东身份,滥用子公司的独立法人地位去损害子公司自身利益,或是坑了子公司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不能直接照着普通的合同财产争议处理,相关利益方得单独依据公司法第二十条的规定,另行主张对应的权利,不能混在普通纠纷里一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