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在哪些情形下要承担全部责任
[律师回复] 咱们来聊聊依据《民法典》侵权责任编,医院在哪些情形下通常得承担全部责任。
先说医疗过错造成患者损害的。医院和医生在看病治疗过程中,得遵守法律法规和诊疗规范。要是他们违反了,像藏着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或者把病历资料改了、毁了等,那就能直接认定医院有错。要是这个错和患者受到的伤害有直接关系,医院就得负全部责任。举个例子,手术时医生不小心把医疗器械落在患者身体里,这明显违反了诊疗规范,给患者带来了伤害,医院就得把赔偿的事儿全担起来。
再说说医疗产品责任纠纷。要是药品、消毒产品、医疗器械有问题,或者输入的血液不合格,让患者受了伤害,患者既可以找药品的上市许可持有人、生产者或者血液提供机构索赔,也能找医院索赔。要是确定伤害完全是医疗产品导致的,医院先给患者赔了之后,可以找责任方要回这笔钱,但对患者的赔偿还是得全负责。
还有就是医院没尽到告知说明义务让患者受损的情况。医生在治疗时,得跟患者讲清楚病情和治疗办法。要是要做手术、做特殊检查或者治疗,更得详细说清楚医疗风险、还有其他可选择的治疗方案等,还得得到患者明确同意才行。要是没做到这些,让患者受了伤害,医院也得承担全部责任。
给大家提个实用建议,患者在就医时要多留个心眼,注意保留病历等相关资料。要是觉得医院有责任,可以先和医院协商,协商不成也可以走法律途径维护自己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