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害人自愿,这种情况是否算猥亵儿童
[律师回复] 与儿童发生某些行为,哪怕孩子自愿,也可能会构成猥亵儿童罪。儿童身心还没发育成熟,对性没有正确认知,也没有能力有效同意相关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不能把儿童“自愿”当成不构成犯罪的理由。
所谓猥亵儿童,是指为了刺激或满足性欲,用性交之外的方法对儿童做出淫秽行为。只要实施了这类行为,不管孩子愿不愿意、有没有反抗,都不影响该罪名成立。
在实际的司法判案里,认定猥亵儿童罪时,会综合考虑具体行为方式、情节以及造成的后果等因素。要是某人被认定构成猥亵儿童罪,就要承担刑事责任,并且会根据具体情形从重处罚。
大家千万不能因为孩子表面上 “自愿”,就干出相关事,一旦这么做,必然会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