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妻子借贷还债被要求自己还咋办
[律师回复] 判定一笔婚内产生的外债要不要夫妻俩人一起扛,核心看这笔钱能不能被划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相关规则全部都在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里写得明明白白。
要是你当初在借条或者相关借款协议上共同签了名字,或是事后通过微信回复,打电话口头承诺过愿意一起还这笔钱,哪怕没补签书面文件,都算你认可这笔共同债务,需要和配偶一起承担还款责任。
还有种常见情况是配偶借的钱金额不大,完全是用来覆盖家庭日常的常规开销,比如日常买菜交房租,孩子报培训班,老人去医院看病拿药,就算你从头到尾没签字也没说过要帮忙还钱,这笔债也得算夫妻共同债务。
要是配偶借的钱数额明显远超你们家平时过日子的正常开支范围,比如动辄几十万但你们家月均日常消费才几千,出借方也拿不出任何证据证明这笔钱花在了你们夫妻俩共同的生活或者一起经营的生意上,这钱就只算配偶的个人债务,另一半完全不用沾手还款的事。
遇到出借方直接找你要钱的情况,你先把借款的发生时间,实际钱款流向,自己有没有做出过承担债务的意思表示逐一核对清楚。要是确认债务完全属于配偶的个人单独债务,你完全可以直接拒绝对方的还款要求。真要是被起诉到法院,你就拿出民法典相关规定作为抗辩依据,提交对应证据说明债务和你无关,不用承担任何还款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