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放弃抚养权的条件有哪些
[律师回复] 抚养权兼具权利属性与法定义务属性,不能随意自行放弃。
仅在特定法定情形下,抚养权才会出现丧失或变更的法律效果。
对应法定情形分别对应不同的事实状态。
具备抚养能力但拒不履行抚养义务,包括长期不照料子女、不承担抚养费,将子女遗弃或交由他人抚养的情况。
存在损害子女身心健康的行为,包括对子女实施虐待、家暴,或有赌博、吸毒、酗酒等恶习,严重影响子女成长的情况。
因犯罪被判处长期徒刑,客观上无能力继续抚养子女的情况。
丧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或身患严重疾病,无力照料子女日常生活的情况。
八周岁以上子女自愿选择随另一方生活,另一方具备抚养能力,且不存在不利于子女成长情形的情况。
父母与子女的亲子关系,不会因抚养权丧失而消灭。
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仍需承担抚养费,同时享有探望权。
探望行为会损害子女利益的除外。
双方协商变更抚养权,需签订书面协议。
协商未达成一致的,可向法院起诉。
法院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作出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