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的年终奖在今年年前发放了50%,剩下的50%会在4月30号之前发放,我在4月9日提出了离职,剩下50%不会发, 已经把我的名字从名单里面剔除了。但是我最后离职的工作日在劳动节过后,在这期间也是在公司上班,不给发。,理由是以我提出离职时间为准。请问这种情况是否能申请仲裁?
[律师回复] 可以申请仲裁,这是您的合法权益。法律上年终奖金不属于公司必须发放的项目。所以您案件的重点在于如何界定您问题中的“年终奖金”、能否进一步争取、争取标准如何,建议您带着资料信息找当地律师面谈。具体包括工资条、工资发放明细、劳动合同以及您所知公司工资发放相关薪金的制度和/或通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