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离婚可从哪些地方获得补偿
[律师回复] (一)当对方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等重大过错时,孕妇可收集相关证据,如聊天记录、报警记录、医院诊断证明等,以无过错方身份请求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二)若女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要留存好相关证据,像照顾老人的费用单据、抚育子女的相关支出记录等,在离婚时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先与对方协议补偿办法,协议不成可诉至法院。
(三)若女方离婚后生活困难,可准备好能证明自己生活困难的材料,如失业证明、低保证明等,先与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协议帮助办法,协议不成由法院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