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女方提的条件有哪些
[律师回复] 财产分割相关主张
可要求平均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男方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行为的,可主张其少分或不分财产。个人婚前财产、专属生活用品,可主张归个人所有或要求对方返还。
子女抚养相关主张
子女未满两周岁,可主张优先由自己直接抚养。子女已满两周岁,可提交子女成长环境、自身抚养能力的相关证据,争取直接抚养权。可要求男方按固定周期支付抚养费,直至子女年满十八周岁。子女后续产生的教育、医疗大额开支,可主张双方共同分担。
损害赔偿相关主张
男方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重大过错情形,可主张离婚损害赔偿,赔偿范围包含物质损害赔偿与精神损害赔偿。
经济帮助相关主张
女方离婚后无住房、收入较低导致生活困难,可要求男方给予适当经济帮助,主张内容可为住房居住权,或一次性经济补助金。
相关注意事项
需提前留存全部夫妻共同财产凭证。男方存在过错的,留存对应过错证据。涉及子女抚养的,留存子女日常成长相关材料。留存的材料可用于协商或诉讼环节,支撑自身合法权益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