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提出对财产诉求什么
[律师回复] 离婚时的财产诉求,核心为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具体可主张的内容需结合法律规定与实际情况确定。
需明确分割范围。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离婚时可主张分割的是夫妻共同财产,即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受赠的未明确只归一方的财产等。一方的婚前财产、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等,属于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主张分割。
可主张的具体诉求类型包含多项内容。均等分割共同财产,是一般处理原则。一方存在照顾子女、照顾女方、照顾无过错方更多的情形,可主张按照照顾该方的原则多分财产。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另一方可主张对该方少分或者不分财产。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离婚时可向另一方主张经济补偿。一方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重大过错导致离婚,无过错方可主张离婚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与精神损害赔偿。
财产诉求需在离婚诉讼中明确提出。提出诉求的同时需提供财产线索、相关证据,包含财产权属证明、对方过错证据等材料,辅助法院依法裁判。双方能就财产分割达成一致协议,也可在离婚协议中自行约定财产分配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