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似标识注册了算不算侵权
[律师回复] 注册近似标识,不能一概而论说就是侵权,得结合实际情况来判断。
在商标这一块,《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有规定。要是没经过商标注册人的允许,在同一种商品上用和人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用和人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还容易让消费者产生混淆,那就算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了。比如市场上有个知名的饮料商标,突然出现个包装、名字都很像的饮料,消费者很容易就搞错,这就可能构成侵权。但要是这个近似标识不会让消费者迷糊,就不能算侵权。
企业名称方面也有讲究。如果把和别人注册商标近似的文字,当成企业名称里的字号,还误导了大众,那就是不正当竞争行为,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来处理。像一家知名的餐饮品牌,突然冒出个名字很像的餐饮企业,让顾客以为是同一家,这就有问题。但要是没有产生误导等不好的结果,就不构成侵权。
判断近似标识注册是否侵权,重点看会不会造成消费者混淆、是不是不正当竞争。要是商标或企业名称的权利人觉得近似标识注册侵权了,别慌,可以收集好相关证据,比如购买凭证、宣传资料等,然后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或者直接去法院起诉,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