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为劳动仲裁不该受理,提程序异议方法
[律师回复] 1、如果觉得劳动仲裁不应该受理,能按下面的办法提出程序异议。
首先可以在仲裁阶段就提出。收到仲裁受理通知之后,得在首次开庭之前用书面形式向劳动仲裁委提出异议。在异议书里面,要把觉得仲裁不该受理的理由仔细说清楚,像没有劳动关系、已经过了仲裁时效、不属于这个仲裁委管等情况都要写出来。同时,还要附上相关的证据,比如能证明已经过了时效的时间方面的材料,能说明管辖有错误的工作地点的证据等。按照法律规定,当事人是有权利对仲裁的受理提出像管辖权异议这类程序问题的,仲裁委会对异议进行审查。
2、要是仲裁委驳回了异议,还能在后面的司法程序里接着主张。要是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去法院起诉,就可以在起诉状中再次说明仲裁不应该受理的看法,法院会对整个程序的合法性进行审查,然后作出最终的判定。在这个过程中,要留意收集和保留好各种证据,来支持自己的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