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失败离婚后,家人是否要还债务
[律师回复] 很多人投资失败欠下债务,怕拖累家人就想先离婚把财产分出去,以为这样就能躲开还款责任,实际上按照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这类债务的承担根本不是靠离婚就能随便撇清的。
夫妻双方不管是自己协商签离婚协议,还是经由法院判决去分割共同财产和债务,这类约定的效力都只限于两个人之间。哪怕协议里写清楚所有投资债务都由其中一方承担,只要债权人对这份事先的约定完全不知情,这份内容就不能直接要求债权人去找指定的人要钱。
如果这笔投资债务事先经过另一方同意,或者投资的收益实际用到了家里的日常开销上,就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这种情况下哪怕两个人已经办完离婚手续,债权人照样可以找夫妻任意一方要求还清全部欠款,没有义务必须按照两个人私下定的份额去分别要债。但要是这笔投资是一方瞒着另一方私自操作,收益也完全没用到家庭开销里,那这笔钱就属于举债方的个人债务,另一方完全不用承担还款责任。
要是其中一方被债权人要求还清了全部共同债务,自己承担的部分已经超出了之前离婚协议或者判决里约定好的份额,完全可以拿着之前的书面约定,去找另一方要回多付的那部分钱。
另外要注意的是,除了夫妻之外,家里其他没有参与过这笔投资债务确认的亲属,本来就没有帮着还款的义务,根本不用刻意通过离婚去转移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