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价证券诈骗罪服刑发现漏罪怎么处罚
[律师回复] (一)服刑期间发现有价证券诈骗罪漏罪,需先对漏罪进行定罪量刑。
(二)将前罪未执行的刑罚和后罪所判刑罚,按数罪并罚规定决定执行刑罚。
(三)若前罪和后罪都为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最高执行刑期不超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最高不超二十五年。
(四)判决宣告前一人犯数罪,除死刑和无期徒刑外,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刑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九条规定,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发现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对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后两个判决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已经执行的刑期,应当计算在新判决决定的刑期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