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留薪期工资按最低工资标准算吗
[律师回复] 1、工伤留薪期工资可不是按照最低工资标准算的。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说法,要是职工因为工作受了伤或者得了职业病,得暂停工作去治疗工伤,在停工留薪期内,原来的工资和福利是不会变的,单位得每个月按时发。
2、这里说的“原工资福利待遇”,就是职工受伤前正常上班时的工资和福利,像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这些实际拿到手的收入都算。在实际操作中,一般是用工伤职工受伤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来确定。不过呢,不同地方对于“原工资福利待遇”具体怎么算可能不太一样。
3、只有在少数规定的情况下,才会按照最低工资标准来发工资。打个比方,停工留薪期过了,工伤职工还得继续治疗,能接着享受工伤医疗待遇,但是单位可以不发停工留薪期工资;要是工伤职工自己的原因没干活,单位可以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来发工资。
工伤留薪期工资一般要保持原来的工资和福利水平,而不是按最低工资标准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