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1975年1月入伍1987年转回本县企业改制后回农村在2020年亨受国家政策从农保改为职工医保是不是都是按照《灵活就业》这个标准来的我想不通为保卫祖国贡献了13年青春怎么变成了一个巜灵活就业》?
[律师回复] 以下为你分析这个情况:
政策依据与“灵活就业”参保的合理性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退役士兵在没有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情况下,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是一种常见的参保途径。对于像你这种从企业改制后回到农村,没有单位继续为你缴纳职工医保的情况,按照灵活就业人员标准参保是符合规定的。
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是为了让没有固定单位的人员也能够享受到职工医保等社会保险待遇。国家对于退役士兵有一系列的保障政策,在你从农保转为职工医保的过程中,你之前的军龄是可以视同缴费年限的。也就是说,你13年的军龄在计算职工医保缴费年限时是被认可的,这体现了国家对退役士兵的优待。
相关法律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保险法》第十六条规定,军人退出现役后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由军队后勤(联勤)机关财务部门将军人退役养老保险关系和相应资金转入地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地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相应的转移接续手续。军人服现役年限与入伍前和退出现役后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
《关于进一步加强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就业安置工作的意见》等文件也强调了保障退役士兵的社会保险权益,确保他们的军龄能够得到合理认定和接续。
建议
你可以携带本人的退伍证明等相关材料,到当地的社保经办机构,要求工作人员详细为你解释军龄视同缴费年限的具体计算方式以及灵活就业参保的相关政策。同时,了解在你参保过程中,军龄是如何在职工医保缴费年限中体现的,以此消除你的疑惑。
你对“灵活就业”身份有疑问是可以理解的,但这主要是一种参保方式,并不影响你作为退役士兵应享有的权益,而且军龄视同缴费年限等政策是对你服役贡献的一种认可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