串通投标行政处罚权归谁想了解:串通投标行政处罚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律师回复]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监管招投标市场,拥有串通投标行政处罚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三条,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中标无效。同时,会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还会被没收违法所得。如果情节严重,将取消其一年至二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此外,如果构成犯罪,还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