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跟我说他打我一拳我打他一拳可是我先打的我打完他不打了說很疼然后报警了我应该怎么办?
[律师回复] 先定性:口头约定“一人一拳”并不能免除法律责任。实践中,即便双方有“对打”的默契,公安机关通常仍按互殴处理,先动手的一方责任更重。所以不要以为对方同意打,自己就没有责任。
再看后果,分两种情况:
1. 若对方伤情经鉴定为轻微伤及以下:属于治安案件,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关于殴打他人的规定,可能面临罚款或行政拘留;情节较轻、双方达成调解并履行赔偿的,通常可不予处罚。
2. 若鉴定为轻伤以上:则可能涉嫌故意伤害,性质会严重得多。因此伤情鉴定结论是最关键的一环,务必关注。
你现在的做法:
- 保持配合,公安传唤务必到场,如实陈述“对方先提议、双方约定各打一拳”的过程,不要隐瞒自己先动手这一事实,也不要用“他让我打的”来辩解,如实说明反而有利。
- 保存好聊天记录、通话录音、在场证人联系方式,证明起因是对方主动提议。
- 不要私下威胁、纠缠对方,也不要盲目答应高额赔偿。合理医疗费可谈,但应等伤情鉴定和处理意见出来后,再决定赔偿金额,并尽量在公安主持下签署调解协议、留存付款凭证。
- 若调解不成面临处罚,可依法陈述申辩、申请复议。
总之:认错态度要诚恳,证据要留好,赔偿要在调解程序中谈,切忌再有任何肢体冲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