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官司时去医院调取病历流程是啥,想了解如果医院拒绝提供病历怎么办?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打官司时调取医院病历的流程,结合《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和《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简要说明如下:
一、患者本人调取病历
1. 带身份证到医院病案室申请复印;
2. 可以复印的内容: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客观病历;
3. 主观病历(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等)不能复印,只能封存。
二、医院拒绝提供怎么办
1. 先向医院投诉管理部门或医务处投诉;
2. 向当地卫生健康委员会(原卫生局)投诉;
3. 已进入诉讼程序的,可以向法院申请调查令,由律师持调查令调取;
4. 医院拒不提供病历,且医疗机构有过错的,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条,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三、注意事项
1. 复印病历要加盖医院病案室公章才有效;
2. 建议及时复印,避免病历被篡改;
3. 如发生医疗纠纷,建议同时封存病历原件。
案件具体结果需结合证据和庭审情况判断。
信行(开封)分所团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