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妙红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擅长:合同事务、公司经营、婚姻家庭
5.0分
执业:41年
主任
王妙红律师,女,73岁,1975年毕业于太原工学院机制专业,自学法律并于1985年取得律师资格。执业41年来专注的领域:婚姻家事离婚纠纷;刑事辩护;合同纠纷;家事继承纠纷;名誉权、著作权纠纷;行政诉讼、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等。
王妙红律师的执业理念“坚守法律底线,恪守执业初心,坚决摒弃投机取巧、徇私逐利等不正当办案途径。始终换位思考、共情倾听,设身处地站在当事人立场,兼顾法律规定、心理诉求与现实环境等多重维度,秉持实事求是、客观严谨的执业原则,用心用情化解纠纷,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坚守公平与正义。
王妙红律师无论是婚姻家事离婚纠纷、家庭继承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名誉权、著作权纠纷、行政诉讼、人身损害赔偿纠纷还是刑事辩护均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具有敏锐的法律洞察力,思路开阔灵活,思维敏捷,做事严谨、办事干练、对疑难案件总能找到突破口,具有独特的办案风格,协调沟通能力强,办案效率高,形成了自身具有鲜明特色的执业风格,获得良好的声誉和信誉。其发表的代理词被中国高级律师、高级公证员培训中心收集到《当代中国律师辩护词代理词精选》中;王妙红律师办的案例被司法部收集到案例库中。
【经典案例】
● 婚姻家事离婚纠纷
案例一:李某多次要求离婚未果,王律代理李某诉讼后通过调解,对方不但同意协议离婚,且主动提出宴请李某及代理人,为下一步父母抚养子女打下良好的基础。
案件二:原告在被告将夫妻俩辛苦多年打拼经营的财产演变为其娘家财产,并结算了原告的工钱为止,夫妻开始分居。
原告第一次提出离婚诉讼,被告一反常态地承认错误,但不同意离婚。法院判决原、被告不准离婚。原告提出上诉后,二审维持了原判;原告第二次提出离婚诉讼,法院仍判决不准离婚。原告提起上诉,二审维持了原判;原告的婚姻历经四年四次审理没能解除,第三次提起离婚诉讼,法院仍以被告承认错误为由不准离婚;在法院第四次审理判决不准离婚,夫妻分居5年后,原告第五次提起离婚诉讼,同时委托王妙红律师为其诉讼代理人。王律为原告据理力争,法院终于准予原被告离婚。
案件三:王某与男方未婚同居,之后发现双方性格存在较大差异遂提出解除同居关系。对方以把二人同居视频上网传播威胁王某就范。王律帮王某在法院取到《人身保护令》维护了女方的婚姻自主权。
● 家庭继承纠纷
案例一:对于男女不平等的传统继承思维,王妙红律师为多位女性通过诉讼取得继承权。
案件二:继父母与继子女,遗产继承纠纷案,王律助继女成功拿到房屋继承权。
● 建设施工合同纠纷
案例:成功代理马某作为建设施工合同纠纷的原告和被告当事人,8起案件全部胜诉。
● 刑事辩护
案件一:张某受贿罪,一审判决被告2年有期徒刑,二审维持原判。张某向最高院提出再审,最高院指令省高院再审后改判张某免于刑事处罚。王律为当事人调取数十份证据,再次提起再审后改判张某无罪。
案件二:武某挪用公款、受贿罪被判***二年,缓刑三年。王律调取大量证据提起再审后,改判武某无罪。
● 名誉权纠纷
案例:王某是某中医院主治中医师并担任该院副院长。被告在出版的作品中,故意捏造事实,用侮辱、诽谤性的词语,把王某贬损、刻画成一个见钱眼开、忘恩负义、不顾大局、损公肥己、素质低下的小人,严重损害了原告的名誉和社会评价。王律代理原告起诉后,用详尽的事实与法律使被告认识到自己对原告造成的伤害,诚恳向原告致歉并对原告造成的精神损害予以赔偿。
● 著作权纠纷
杨某系某省知名画家。其创作的一幅作品被某文化公司擅自用于商业宣传,未署名、未付费。王律代理杨某提起诉讼,通过比对原始画稿、展览记录,精准锁定侵权事实,最终促成省高院判令被告公开赔礼道歉、赔偿经济损失及精神抚慰金,并销毁全部侵权制品。
● 行政诉讼
原告李某被禁毒大队传唤至当地派出所尿检检测呈阳性。公安局于当天作出李某吸毒成瘾严重认定书,并对李某处以2年强制戒毒的行政措施。李某不服向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市政府撤销了该强制隔离戒毒决定书。公安局对李某又作出社区戒毒决定书,戒毒期限为三年。原告委托王律等为代理人,提起行政诉讼,并以本案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且违反法定程序为由进行抗辩。法院支持了原告诉求,撤销了公安机关的戒毒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