哺乳假有多少天?
[律师回复] 1.常规情况,女方产假期满后若服务婴儿有困难,经本人申请,所在单位可以给予6个半月的哺乳假 。2.特殊情况,生育子女数量与相关奖励:生育第一个子女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哺乳假6个月,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照发(发至子女满14周岁);生育第二个子女,哺乳假3个月 。婴儿特殊状况:如果婴儿身体特别虚弱,经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证明,可适当延长哺乳期;婴儿满周岁时,经县(区)以上(含县、区)医疗或保健机构确认为体弱儿,可适当延长授乳时间,但不得超过6个月 。季节因素:若哺乳期满时正值夏季,可延长1 - 2个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