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房产证的房子
拆迁怎么补偿
房屋拆迁补偿是针对
房屋产权也就是所有权进行的补偿。根据《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被拆迁人是指“被
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没有自己是合法
房屋所有权人的证明文件一般是房屋所有权证,从法律意义上说也就不是拆迁
当事人,要求得到房屋拆迁补偿没有法律上的支持依据。这里还要分两种情况
1、
房产证还在别人名下,未
过户给你。这种情况补偿款是支付给给房屋所有权证载明的
产权人的,你可以向卖给你房子的人要求
赔偿,如果双方协商不成的话,可以向提讼
2、该房屋没有取得相应的规划、报建手续,无法
办理房产证。如果是一九九零年四月一日《城市规划法》实施后,未取得规划许可证或违反规划许可证规定进行建设的,以及临时建筑使用
期限届满未拆除的为
违法建筑。对违法建筑是一律无偿拆除的。《城市规划法》实施之前的无证房屋如何认定,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充分考虑历史情况,依据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处理。所以各地情况也不完全相同。如果不能认定为违法建筑,而又无产权证的话则一般是可以获得适当补偿的,但和合法产权的补偿相比要低得多,一般是参照建筑成本进行补偿。
拆迁补偿是指拆迁人对被拆除房屋的所有人,依照《
国有土地上
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给予的补偿。拆迁补偿的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还可以选择货币补偿和
产权置换相结合的补偿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