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首先对于正常行驶的车辆来说,没有完全掌握突发状况的能力,驾驶员在正常驾驶过程中,对于非控制范围内的交通事故,没有负全部责任的义务。比如在正常行驶过程中,有人突然跑来撞向车辆,造成该
人死亡,此时,驾驶员需要担负一定的责任,但是不是全部责任,同时也没有
刑事责任,不需要坐牢。违反交通
法规,致使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
主要责任的才构成交通
肇事罪。
1、《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 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
重大交通事故,构成
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2、根据《
刑法》第133条规定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
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3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