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图审稿专业委员会3轮严审

我在外地买的医疗保险,在家可以交吗?

10w+浏览 匿名 2021-06-14 江苏泰州
问题相似?点击查看诊断报告~
律师解答 共1条
  • 建筑纠纷谈判法务
    建筑纠纷谈判法务
    咨询我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公司交五险一金,家里可以不用交了。因为医保和农合报销比例不一样,交五险更好。农村合作医疗交费低,保障低,如果到市级医院治疗,一般能报销20左右。 社保医疗交费高,保障高,同样能报销60左右。 医疗费的上涨太快,如果经济条件允许,还是上社保医疗比较好。农村合作医疗属于自愿参加。 五险一金是指用人单位给予劳动者的几种保障性待遇的合称,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还有住房公积金。  “五险”指的是五种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一金”指的是住房公积金。其中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这三种险和住房公积金是由企业和个人共同缴纳的保费,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完全是由企业承担的,个人不需要缴纳。扩展资料:五险一金办理:
    (1)社保、公积金开户企业需要在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去社保局及公积金中心办理社保、公积金开户。社保开户后会拿到《社保登记证》,公积金开户后会取得单位公积金登记号。
    (2)增减员单位每月都必须把企业新增的员工添加进单位的五险一金账户中,并把已经离职的员工从账户中删除。社保、公积金账户为两个的账户,增减员工的操作在两个账户中都必须进行。
    (3)确认缴费基数单位每月需要为员工申报正确的五险一金缴费基数,以确保五险一金的正常缴纳。五险一金的缴费基数以员工上年度平均工资入职月工资为准。
    (4)五险一金缴费如果企业、银行、社保公积金管理机构三方签订了银行代缴协议,则五险一金费用将在每月固定时间从企业银行账户中直接扣除。当然企业也可以选择通过现金或者支票的形式前往五险一金管理机构现场缴费。
    2021-06-14
    本文字数较多,预估阅读时间较长
    展开全文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解答仅供参考,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热门问答·医疗事故赔偿

问题没解决?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当前5952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我在外地买的医疗保险,在家可以交吗?
一键咨询
  •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577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480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251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146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038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471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52****333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137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126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480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216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551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808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235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005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183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226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060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003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837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050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540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870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112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310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715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620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515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861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811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068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856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365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202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846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686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137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078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038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074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828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342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527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851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137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353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426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866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500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100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为您推荐
沭阳135****2231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南通180****9998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镇江135****5390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保外就医在家有病医疗费谁承担
12浏览 2025-06-25
医疗意外是否包括医疗意外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医疗意外可以定义为:因受现实医疗条件的限制,或者病员特异体质而出现的难以预料和防范的不良后果。归纳起来有如下特征:病员死亡、残废或功能障碍的不良后果发生在诊疗、护理过程中;不良后果的发生,是医务人员难以预料和防范的,或者说是由医务人员无法抗拒或者难以预料的原因所引起的。大致有如下几种情形: (1)整体医学水平的限制。目前虽然医学发展迅速,人类与疾病抗争的能力越来越强,但是仍有许多问题在临床实际工作中尚待解决、难以解决的情况; (2)经治医护人员水平的限制。由于医学的不断深入发展,学科分支越来越细,某个专科的医生不可能对其他各科都有足够充分的了解,经治医生难以预料和防范的情况; (3)医学学科自身的限制。医学是一门经验科学,医务人员的技术水平是随着工作经验的积累而不断提高,对于临床上一些罕见病,如果医生未曾接触过,有时很难做出准确的判断。还有一部分医疗措施本身就存在相当的风险性,如药物的毒副作用、有限的检查手段等; (4)诊治过程受时间的限制。急、危、重病人,由于时间紧迫,没有充足的时间进行必要的检查、认真地研究、分析病情,难免出现诊断上的失误; (5)就医条件的限制。有效的诊疗设备、药物并非每个医院都同时具备; (6)还有病员方面的原因,也会给诊断、治疗增加难度。如:病员特异性体质、症状体征不典型、主诉症状不清、生理结构方面的变异等情况,同样会影响诊断及治疗。如果确因上述难以预料和防范的原因导致不良后果的发生,应属医疗意外,而不属于医疗事故。 “医疗意外”与医疗事故的根本区别在于,“医疗意外”中的医务人员在诊疗护理工作中不存在导致病员死亡、残废、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结果的过失。比如朱某,因金属铊中毒,最后导致病员严重的残疾。铊金属普通人生活中极难接触到,由于铊金属中毒的病例更是少之又少,属临床罕见病。就诊医院积极多次集中各科专家会诊,无法明确病因,后来是通过国际互联网上的线索,有针对性地进行铊含量的检测,最后明确诊断,此后虽然给予积极的相应治疗,但终因时间的延误,丧失治疗的最佳时机,而造成朱某严重残疾。此例,最后经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鉴定不属于医疗事故。
315浏览
在外地购买了社保在老家还要买合作医疗吗
按规定不能重复参加医保,所以老家医保不用再买了。有了医保可以不用交新农合,而且在报销的时候新农合和单位医保是不得同时参加和重复享受待遇。职工医疗保险、居民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均属国家三网组成部分,财政均进行相应补贴。
10w+浏览 2025-02-01
什么叫医疗意外医疗过失医疗事故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是否构成医疗事故不是既不是医患双方决也不是决定,而是经当地医学会鉴定确认。根据医疗事故的构成要件,可以看出,在诊疗护理工作中并非所有发生的不良后果都属于医疗事故。这是因为人类的单个生命有其生老病死的不可逆转的规律性,加上目前医学对疾病的认知的局限性,或者患者自身的原因,在医疗过程中,有些不良后果是难以避免的。比如,由于病情异常或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难以预料和防范的不配合诊治为主要原因而造成不良后果的等等。<br/>《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33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医疗事故:<br/>1、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的生命而采取紧急医学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br/>2、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者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意外的;<br/>3、在现在医学科学技术的条件下,发生无法预料或者不能防范的不良后果的;<br/>4、无过错输血感染造成不良后果的;<br/>5、因患方原因延误诊疗导致不良后果的;<br/>6、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良后果的。<br/>上述规定实际上是医院的免责条款。即在上述情况下导致的不良后果不属于医疗事故,患者不得以医疗事故为由向医院寻求赔偿。具体有以下几种情况:<br/>(一)急救状况<br/>在患者生命危急的情况下,“两害相权取其轻”。如,医生对创伤严重的患者,为抢救其生命采取截肢手术或其他紧急措施,由此产生不良后果,不应追究医疗机构及医生的责任。<br/>(二)医疗意外<br/>医疗意外是指在诊疗护理过程中,由于病情或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难以预料和防范的不良后果,也即在诊疗护理工作中,虽然发生了患者死亡、伤残、功能障碍的严重后果,但这些不良后果的发生,不是由于医务人员的失职行为或者技术过失直接造成,而是因为医务人员难以预料,或是根据实际情况难以避免的。<br/>在医疗实践中,必须严格区分医疗意外与医疗事故,二者最主要的区别就在于医务人员在诊疗护理工作中是否存在过失。另外医疗意外与医疗事故中的疏忽大意的过失很相似,二者都是对危害结果的发生没有预见,但是二者又有区别,医务人员对危害结果的发生应当预见而没有预见的,是疏忽大意的过失;如果根据实际情况,对危害结果的发生难以预见的,则属于医疗意外。<br/>(三)无过错输血<br/>医护人员在给患者提供血源时,按照供血的有关规定进行查验,输血操作无误,而患者出现了不良后果,医护人员不承担医疗事故责任。这一规定免除了使用血液的医院的医疗事故责任,但是没有涉及提供血液的血站的责任。如果由于采血的血站,提供了不合格的血液,患者可以要求追究负责采血、供血机构的责任。<br/>(四) 不可抗力<br/>不可抗力,是一个法律名词,这里是指疾病不可逆转的自然加重。医护人员对于危重和疑难病症的患者,出于救死扶伤和人道主义精神,利用各种现代化医疗手段,采取各种治疗手段去救治患者,力争把百分之一的希望变成现实,但是由于医学对疾病认识的限制,对于有些疾病医生也无能为力,不可避免地出现不良后果,甚至死亡。凡此类情况属不可抗力。
440浏览
如何理解医疗意外医疗过失医疗事故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如何理解医疗意外医疗过失医疗事故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是否构成医疗事故不是既不是医患双方决也不是决定,而是经当地医学会鉴定确认。根据医疗事故的构成要件,可以看出,在诊疗护理工作中并非所有发生的不良后果都属于医疗事故。这是因为人类的单个生命有其生老病死的不可逆转的规律性,加上目前医学对疾病的认知的局限性,或者患者自身的原因,在医疗过程中,有些不良后果是难以避免的。比如,由于病情异常或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难以预料和防范的不配合诊治为主要原因而造成不良后果的等等。<br/>《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33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医疗事故:<br/>1、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的生命而采取紧急医学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br/>2、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者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意外的;<br/>3、在现在医学科学技术的条件下,发生无法预料或者不能防范的不良后果的;<br/>4、无过错输血感染造成不良后果的;<br/>5、因患方原因延误诊疗导致不良后果的;<br/>6、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良后果的。<br/>上述规定实际上是医院的免责条款。即在上述情况下导致的不良后果不属于医疗事故,患者不得以医疗事故为由向医院寻求赔偿。具体有以下几种情况:<br/>(一)急救状况<br/>在患者生命危急的情况下,“两害相权取其轻”。如,医生对创伤严重的患者,为抢救其生命采取截肢手术或其他紧急措施,由此产生不良后果,不应追究医疗机构及医生的责任。<br/>(二)医疗意外<br/>医疗意外是指在诊疗护理过程中,由于病情或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难以预料和防范的不良后果,也即在诊疗护理工作中,虽然发生了患者死亡、伤残、功能障碍的严重后果,但这些不良后果的发生,不是由于医务人员的失职行为或者技术过失直接造成,而是因为医务人员难以预料,或是根据实际情况难以避免的。<br/>在医疗实践中,必须严格区分医疗意外与医疗事故,二者最主要的区别就在于医务人员在诊疗护理工作中是否存在过失。另外医疗意外与医疗事故中的疏忽大意的过失很相似,二者都是对危害结果的发生没有预见,但是二者又有区别,医务人员对危害结果的发生应当预见而没有预见的,是疏忽大意的过失;如果根据实际情况,对危害结果的发生难以预见的,则属于医疗意外。<br/>(三)无过错输血<br/>医护人员在给患者提供血源时,按照供血的有关规定进行查验,输血操作无误,而患者出现了不良后果,医护人员不承担医疗事故责任。这一规定免除了使用血液的医院的医疗事故责任,但是没有涉及提供血液的血站的责任。如果由于采血的血站,提供了不合格的血液,患者可以要求追究负责采血、供血机构的责任。<br/>(四) 不可抗力<br/>不可抗力,是一个法律名词,这里是指疾病不可逆转的自然加重。医护人员对于危重和疑难病症的患者,出于救死扶伤和人道主义精神,利用各种现代化医疗手段,采取各种治疗手段去救治患者,力争把百分之一的希望变成现实,但是由于医学对疾病认识的限制,对于有些疾病医生也无能为力,不可避免地出现不良后果,甚至死亡。凡此类情况属不可抗力。
374浏览
如何解释医疗意外医疗过失医疗事故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如何解释医疗意外医疗过失医疗事故问题解答如下, 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是否构成医疗事故不是既不是医患双方决也不是决定,而是经当地医学会鉴定确认。根据医疗事故的构成要件,可以看出,在诊疗护理工作中并非所有发生的不良后果都属于医疗事故。这是因为人类的单个生命有其生老病死的不可逆转的规律性,加上目前医学对疾病的认知的局限性,或者患者自身的原因,在医疗过程中,有些不良后果是难以避免的。比如,由于病情异常或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难以预料和防范的不配合诊治为主要原因而造成不良后果的等等。<br/>《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33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医疗事故:<br/>1、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的生命而采取紧急医学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br/>2、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者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意外的;<br/>3、在现在医学科学技术的条件下,发生无法预料或者不能防范的不良后果的;<br/>4、无过错输血感染造成不良后果的;<br/>5、因患方原因延误诊疗导致不良后果的;<br/>6、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良后果的。<br/>上述规定实际上是医院的免责条款。即在上述情况下导致的不良后果不属于医疗事故,患者不得以医疗事故为由向医院寻求赔偿。具体有以下几种情况:<br/>(一)急救状况<br/>在患者生命危急的情况下,“两害相权取其轻”。如,医生对创伤严重的患者,为抢救其生命采取截肢手术或其他紧急措施,由此产生不良后果,不应追究医疗机构及医生的责任。<br/>(二)医疗意外<br/>医疗意外是指在诊疗护理过程中,由于病情或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难以预料和防范的不良后果,也即在诊疗护理工作中,虽然发生了患者死亡、伤残、功能障碍的严重后果,但这些不良后果的发生,不是由于医务人员的失职行为或者技术过失直接造成,而是因为医务人员难以预料,或是根据实际情况难以避免的。<br/>在医疗实践中,必须严格区分医疗意外与医疗事故,二者最主要的区别就在于医务人员在诊疗护理工作中是否存在过失。另外医疗意外与医疗事故中的疏忽大意的过失很相似,二者都是对危害结果的发生没有预见,但是二者又有区别,医务人员对危害结果的发生应当预见而没有预见的,是疏忽大意的过失;如果根据实际情况,对危害结果的发生难以预见的,则属于医疗意外。<br/>(三)无过错输血<br/>医护人员在给患者提供血源时,按照供血的有关规定进行查验,输血操作无误,而患者出现了不良后果,医护人员不承担医疗事故责任。这一规定免除了使用血液的医院的医疗事故责任,但是没有涉及提供血液的血站的责任。如果由于采血的血站,提供了不合格的血液,患者可以要求追究负责采血、供血机构的责任。<br/>(四) 不可抗力<br/>不可抗力,是一个法律名词,这里是指疾病不可逆转的自然加重。医护人员对于危重和疑难病症的患者,出于救死扶伤和人道主义精神,利用各种现代化医疗手段,采取各种治疗手段去救治患者,力争把百分之一的希望变成现实,但是由于医学对疾病认识的限制,对于有些疾病医生也无能为力,不可避免地出现不良后果,甚至死亡。凡此类情况属不可抗力。
382浏览
顶部
律图法律咨询 发来一条私信

你好,您的法律问题还没有找到满意的答案吗?可以直接私信我单独沟通哦~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