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图审稿专业委员会3轮严审
法律分析:
公司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理论上虽然任何类型的财产都可以用来出资,但对法无明文规定的出资形式,要根据出资财产是否符合现物出资的标的物条件来判断。即须具有确定性、现存性、价值评估的可能性、可独立转让性的标的物才能用于出资。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十四条明确规定,股东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作价出资。
我国《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可见,合伙企业是可以以劳务出资的。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二十七条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律师提示:
以上是“股东的出资方式有哪些”问题的详细解答。更多相关问题解答,你可以点击页面咨询按钮,描述您要咨询的法律问题,我们将根您的据描述为您匹配合适的律师。
相关补充1:
隐名股东享有的权利有哪些
隐名股东有下列权利:
一、对显名股东无权处分的追偿权。
二、认可隐名股东的投资收益。
三、对于显名股东的无权处分,适用善意取得制度。
所谓隐名股东是指为了规避法律或出于其他原因,借用他人名义设立公司或者以他人名义出资,且在公司的章程、股东名册和工商登记中,均记载为他人的实际出资人。
与此相对应,显名股东(或挂名股东)是指记载于工商登记资料上而没有实际出资的股东。
相关补充2:
股东以减资方式退股有效吗
当事人自愿协议减资退股的,也应当属于有效,法律上是予以认可的。以减资方式退出股东身份,减资的程序必须合法,例如需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减资决议,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登报及通知已知的债权人,已知的债权人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应当满足债权人的要求。

公司经营
公司经营
公司经营
公司经营
公司经营
用户匿名提问后,由律图真人律师解答。用户问题和律师解答内容经过3轮严格审核,保障内容的真实、可靠、有效。
你好,您的法律问题还没有找到满意的答案吗?可以直接私信我单独沟通哦~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查看全部解答
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