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原告所提供的
证据未能达到充分的程度时,在
诉讼的进程之中,被告有权利且应当向法庭清晰地指明原告证据所存在的欠缺部分以及其中的不合理之处。
法庭会依据案件的具体实际状况,作出相应的指令,要求原告进一步去补充相关的证据,抑或是对证据及相关情况进行详细的说明。
倘若原告经过努力之后,依然无法补充足够的证据以支撑其
诉讼请求,那么法庭很可能会依据现有的证据状况来作出对被告有利的裁决,其中就包括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与此同时,被告也不应消极等待,而是应当积极地提供属于自己的相关证据,通过这些证据来有力地支撑自己所提出的主张,从而进一步增强自身在整个诉讼过程中的地位与优势。
总之,在原告证据明显不足的这种特定情形下,被告需要敏锐地察觉并善于运用法律所规定的
诉讼程序以及证据规则,通过合理的方式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确保自身的合法权益不会因为原告证据的不足而受到不当的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