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斥期间和诉讼时效主要有这些差别。
除斥期间是法律规定的权利存续的固定期间,它不会变,一般不会有中止、中断和延长的情况。
就好比一个固定的时间段,到点就结束。
而诉讼时效,是可以变化的期间,适用中止、中断和延长的制度,就像一个能伸缩的时间段。
除斥期间主要是针对形成权的,像撤销权这类权利,要是超过了除斥期间,那权利就没。
诉讼时效主要针对请求权,要是超过了诉讼时效,权利人虽然失去了胜诉权,但是实体权利还在。
除斥期间要是到了,法院可以主动去适用。
而诉讼时效到了,法院可不能主动去用,得由当事人自己提出来才行。
比如说在可撤销合同里,撤销权的除斥期间是 1 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那天开始算。
一般债务的诉讼时效是 3 年,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那天起开始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