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主动
辞职,用人单位如果存在过错,依照法律规定应当支付
赔偿金。
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
工资报酬、
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
拖欠劳动者工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
(三)低于当地
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
(四)
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
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另外,《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
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
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
劳动报酬;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
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
劳动合同无效的;
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解答。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