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发生
法律效力必须具备相应的条件,这些条件包括:
1.劳动合同的双方
当事人必须具备主体资格。作为用人单位一方必须是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
企业单位(社会服务机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或者社会团体等组织;作为
劳动者一方,根据
劳动法的规定,必须是年满十六周岁、具有劳动能力的公民。
2.劳动合同的内容和形式必须合法。如根据劳动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年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
未成年工,不得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如果用人单位与未成年工订立劳动合同的内容是从事上述工作,劳动合同也是无效的。
3.劳动合同需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
协商一致订立。订立劳动合同的双方必须意思表示真实,任何一方采用
欺诈、
胁迫等手段与另一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是无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