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交强险最高
赔偿如下:
(1)交强险死亡
伤残赔偿限额,死亡
伤残费用所承担的最高
赔偿金额为110000元,
无责任10000元;
(2)交强险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对每次
保险事故所有
受害人的医疗费用所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为10000元,无责任1000元;
(3)交强险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
财产损失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为2000元,无责任100元。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八条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国家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车辆至依照规定投保后,并处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二倍罚款。
依照前款缴纳的罚款全部纳入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