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情况员工提出
辞职,当然应该给予经济补偿。
第一,用人单位未缴纳
社保的,
劳动者可以
解除劳动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第三款的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
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用人单位应该给予经济补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劳动者按照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给予经济补偿。
第三,经济补偿的标准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
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
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
工资。
第四,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补缴未缴纳的社保。用人单位除了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外,还可要求补缴在其单位工作期间的社保,用人单位拒不补缴的,可向
劳动部门举报或是提起劳动仲裁。
总之,用人单位未给员工缴纳社保的,员工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给予经济补偿,并可要求补缴未缴纳的社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