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未签署
劳动合同的情况,您可以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请求单位支付
双倍工资的
经济补偿。
二、若单位未能履行义务,为员工提供
工伤保险,则依法应负担的所有费用,包括
医疗费用、陪护人员费用以及生活费用等,均应全部由该单位负责承担。
三、您首先应敦促单位向上当地的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处理此事。
在此过程中产生的住院治疗费用、陪护人员费用和生活费用等,理应由单位全额承担,同时在您暂停工作接受治疗的期间内,您所享有的待遇均不应有所改变,仍需由所在单位按照正常标准予以发放。
待完成治疗之后,您需要进行劳动能力残疾等级鉴定,并根据鉴定结果提出针对残疾程度的
赔偿要求。
四、如果单位未能给予您合理的赔偿,您可以将此事诉诸至
劳动部门进行维护自身权益的
法律诉讼。
五、针对用人单位而言,自实际使用
劳动者之日起满一个月但尚未达到一周年的阶段,且并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照每月支付两倍
工资的方式赔偿。
若因用人单位
违法行为导致无法与劳动者签订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那么从应当签署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开始,每月亦应按照两倍工资的制度对劳动者进行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
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