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未获取房地
产权属证书的前提下签署的房屋租赁合约被判定为无效协议。承租人有权利向出租人索取
违约责任赔偿金。
房屋租赁协议应遵循下列几个基本标准:(1)行为方需具备有效的
民事行为能力;(2)意愿表达必须真挚可信;(3)不得违反法律或行政
法规中的强制性规范,也不能与
公共秩序和良好习俗相违背。根据相关法律明确规定,尚未获得房地产权属证书的房屋不得进行出租,因此,未能取得
房产证而签署的房屋租赁协议无法满足第三个基本标准。《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
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
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