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
确权事宜,主要针对家庭
承包土地与以其他
承包形式进行承包的土地,在经过严谨程序之后,对其进行明确的
产权登记工作。
具体而言,该项任务的办理流程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首先,需要开展全方位的宣传活动以及针对性地业务培训,拟订具体实施方案,同时成立相应的机构以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展开。
其次,对于
承包方代表、承包
经营权拥有者等相关人员的信息进行全面深入的把握与核实,并向社会公示上述结果,接受大众监督。
接下来,按照特定的农村承包土地测绘技术要求,为每块承包用地上标示出详细的编号,并且经过实地测量公示予以确认,继而全面完善
承包合同及其附属条款。
再者,由各村镇机构负责将初步整理过的登记所需文件上报至县级人民政府申请进行正式登记,县级
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依据审核结果,编制详尽的登记薄,随后呈请同级人民政府颁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并进行深度公示。
此外,各镇、村一级的涉农机构需要尽快建立承包合同、承包登记清册等完整的档案,县级机构则需逐一登记农户的资料并建立电子化档案,以便后续随时查询与参考。
最后,整个过程结束后,需要进行彻底的检查验收工作,强调资金的拨付是否及时,承包合同及证书能否全部发放给每个农户,测绘出的总面积是否准确无误,以及档案的收集、整理是否符合严格的规范化标准。《
民法典》第三百三十三条
土地承包经营权自土地承包经营权
合同生效时设立。
登记机构应当向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发放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林权证等证书,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