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法律规定,员工所获得的
工资应当不低于国家制定的最低薪酬准则。
倘若用人单位支付给员工的薪酬低于最低标准,那么在这样的情况下,员工有权将此问题向劳动行政监管部门进行举报和
申诉。
经由该部门进行核实后,若确认事实存在,将会责令用人单位补足所
欠薪资,而且如果
逾期仍未足额补偿,则会勒令用人单位根据应付欠款金额,按百分之五十到百分之一百之间的区间比率,向员工额外支付
补偿金作为惩罚。《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
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
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
最低工资标准。
《
劳动法》第四十八条
国家实行
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
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