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接到
传票之后,如果没有合理充分的理由而拒绝出席开庭,或者在法庭未作出准许的情况下中途退出庭审,均可依法进行缺席审判。
此外,依据相关法律
法规,负债人必须承担相应责任,即对其所欠
债务进行清偿。
若暂时无法全额偿还,经过
债权人的同意或由人
民法院裁定,负债人可以分阶段逐步偿还。
然而,对于那些具备还款能力却故意拖延或拒绝偿还的行为,则应由人民法院依法作出
强制执行的判决。
《
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二条第三人与
债务人约定加入债务并通知债权人,或者第三人向债权人表示愿意加入债务,债权人未在合理期限内明确拒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第三人在其愿意承担的债务范围内和债务人承担
连带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