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是通过双方协商来妥善解决争议,并积极寻求公平合理的
赔偿协议;
其次,您有权向保险公司所隶属的
仲裁机构提出仲裁申请,该机构所作出的裁决具备
强制执行的效力;
再者,若上述协商及仲裁方式皆未得到妥善处理,您还能向当地法院发
起诉讼,依法要求保险公司承担相应的
赔偿责任。
《
保险法》
第十六条订立
保险合同,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
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
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
解除合同。
前款规定的
合同解除权,自保险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三十日不行使而消灭。自
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二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
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