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签订
房屋买卖合同时,如果未
签署合同即视为无效。当双方
当事人以合同书为形式来订立合同时,需满足所有签约人的签名、盖章或按动指纹后合同才可生效。
然而,若在所有签名、盖章或按动指纹前,任何一方已先行履行了主要义务且另一方也予以接受,那么此时该合同同样可以被认定为有效。
此外,根据相关法律、行政
法规的规定,或者双方当事人之间的约定,合同应采取
书面形式进行订立,但若当事人未能按照此要求执行,但其中一方已先行履行了主要义务并得到另一方的认可,那么该合同仍然具有
法律效力。
《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
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