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明文规定,强奸罪的主体并不仅仅限于男性,同样适用于女性个体。在此条法律
法规中,并未对
违法行为的主体进行性别上的绝对限制,仅是对采取
暴力强制、
威胁恐吓或者其他非法手段强迫妇女与其发生性关系的行为做出了明确规定。因此,无论
行为人是男性还是女性,只要其触犯了以上所述的行为规范,均有可能被判定为强奸罪的罪犯。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
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
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
徒刑或者
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
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