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尚未交接的房产交易,
购房者有权利发起
退房流程。
首先,购房者可视情况而定,通过与售房者开展友好协商以达到双方合意的
解约结果;
其次,若
合同条款或法律
法规对此有所规定,购房者亦可在相应条件达成后向售房者发出明确的
退房通知,待收到此通知之日起,即可依法终止
房屋买卖合同并宣告退房成功。然而,若无法符合法定退房条件,一般而言退房将难以实现;若采取强行退房途径,则需承担相应的
违约责任,支付
违约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
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
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
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
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