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房屋面积误差的处理方式
若收取的房屋面积与预购时所述存在偏差,买房人在合理情形下有权选择废除该项购买协议,并要求卖房者归还已支付的购房款项以及相应产生的利息。另一方面,买房人亦可选择继续维持这一买卖协议的有效性,依据实际测量出的房屋面积与原本标明的差额比例,以及双方在首次签订合同时达成的相关定价原则来作出决策,既可由买房人自行出资进行补充以消除偏差,也可由卖家独自承担相关的差额或退还已收取款项,甚至卖家需要按照双倍于偏差幅度向买家返还超出部分的金额。
《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
(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
(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二、民法典房屋己经被拆除要怎么确权
原房屋已然遭到拆毁,其物质载体已不复存在,因此不能再次实施权利确认程序。
确认之诉主要要求法院认可某种法律关系或者权利的确切存在。
若法院在审查房屋所有权确认诉讼后做出裁决,判定某个民事主体对房屋有明确拥有权,此种权利应当是实质性的、当时正在生效的权利,换言之,即该权利的主体能够实际地掌握和行使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以及处分权等各项相关权益。
然而,倘若原本存在的权利在判决之时业已消亡,那么,关于那个权利主体曾经对于房屋所享有的权益,只能算是法律上的一个历史性事实。
所以,法院在就确权诉讼审理并作出裁决的时候,重点关注的应该是权威性的权利认证,而非特定的事实陈述。《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一条
因合法建造、拆除房屋等事实行为设立或者消灭物权的,自事实行为成就时发生效力。
三、民法典房屋逾期交付如何维权
依照我国现行法律法规,遇到所购买之房产逾期交付的情况时,您有权采行以下有效的维权措施:首先,请仔细查阅购房合同中所明文规定的逾期交付事宜,其中包含了关于违约责任及其赔偿标准的详细条款。在正常情况下,作为事发方,开发商有义务根据原合同中的约定来承担逾期交房所引发的违约金。在此基础上,您应当首先尝试与开发商进行协商以解决问题,要求其严格执行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倘若与对方无法达成共识,您可进一步通过相关的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投诉,促使行政机构协助参与调停。另外,你也可以选择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向法院提出诉求,要求判定开发商因违约行为产生的责任,并赔偿因此给您造成的经济损失。并且,请务必重视搜集和保存所有相关的证据资料,例如购房合同、各项付款凭证以及开发商的通知函件等等,这些材料对于您的维权之路将起到举足轻重的意义。总而言之,为了保障自身权益不受侵害,我们必须采取合法合理的手段去解决问题。
《民法典》规定,购房时如房屋面积存在误差,买方有权选择解除合同并要求卖方退还购房款及利息,或选择继续履行合同并根据实际面积差异调整价款。如误差系卖方故意不实申报所致,卖方除退款外,还需承担双倍赔偿责任。这一规定确保了买卖双方的权益,维护了市场公平与诚信原则。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