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购置房产时,所支付的
定金是可以退还的。若因为特定状况下的政策调整以及自然因素等
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无法签订商业合同,或是对于协议及其附加条款的内容无法达成共识从而致使双方无法完成签约,这都不应该由任一方来负责,此时定金便有理由进行退还;反之,如果卖家单方面违反了合同约定,那么买家有权要求退还双倍定金。然而,如果是由于买方自身原因造成的违约行为,则定金将不予退还,并且需要按照合同规定承担相应的违约
赔偿责任。
《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
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
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
担保。
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
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