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购
买房产时,若已交
付定金且
定金合同经双方确认有效后,若由于收取
定金一方的因素导致最终无法达成房屋出售或购买协议的,则此一方必须向对方返还两倍所收取的定金;然而若是因为支付定金一方的原因造成
房屋买卖合同未能签订的,那么定金将不会被退还;最后,若因非双方责任而导致房屋买卖合同未能达成的,卖方应将定金全额返还买方。
《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
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