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尊驾不慎遗失
商品房预售合同,且已完成相关预售登记手续,请告知房地产开发商,并请求其协助撤销预售登记。此过程中需要先在相关报纸上发布遗失公告,然后方可正式进行
注销登记的步骤,有关详细操作流程务必向贵公司签署该预售合同之开发单位进一步咨询确认。
《城市
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二款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开发企业应当自签约之日起30日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积极应用网络信息技术,逐步推行商品房预售合同网上登记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