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订金”与“
定金”这两个概念之间的区别在于,前者可退回,后者则无法取回。我们要明确指出的是,具有预先支付性质的“订金”在未经法院支持且合约双方均在真诚和自由意志的前提下订立的不予退还
合同条款是有效的,并且必须按照这个条款执行。对于
购房者而言,如果他们所支付的定金占总房款的比例不超过20%,那么在由于自身原因决定放弃购
买房屋时,将无权要求返还定金;
然而,如果定金金额超出了总房款的20%,那么超出部分的金额仍有可能被
追讨回来。
《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
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给
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
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